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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律所: |
韩瑞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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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如果这个村民有法定继承人,而继承人不放弃继承的权利,你需要向他的继承人支付伤残赔偿金;如果没有继承人,你不再负担伤残赔偿金的给付义务。 |
相关法规: |
《民法通则》、《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推理过程: |
伤残赔偿金是对伤者所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伤者自杀死亡后,该赔偿金成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但是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的权利,此时赔偿义务人可以免除赔偿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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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2 |
律师/律所: |
林秋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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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本律师认为不应再承担残疾赔偿金。 |
相关法规: |
参见《民法通则》、《继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推理过程: |
伤残赔偿金具有人身属性,具有专属性,且专属受害人本人!其立法本意是对受害人将来生活受损补偿,起损失填补功能;而受害人之死使之失去立法保护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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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3 |
律师/律所: |
孙长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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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伤残赔偿金的性质是对于伤者本人今后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种补偿,伤残者死亡的,这一条件已经丧失.但是由于伤者是在法庭裁判前死亡,伤残评定后至死亡日期间的数额应当考虑予以支持,另外,这不属于继承的范围,与继承无关.因而认为应当负担伤残评定后至死亡期间的部分.供参考. |
相关法规: |
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推理过程: |
身体致残对于日后劳动能力具有直接影响,伤残赔偿金的性质是对于伤残者今后劳动能力丧失的一种补偿.残疾者丧失,条件相应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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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4 |
律师/律所: |
刘晓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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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不予赔偿! |
相关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推理过程: |
在雇佣过程中,发生的伤残,因为主体的消失而使该案没有诉讼主体。伤残赔偿金具有依附性,所以主体消失,法官将驳回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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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5 |
律师/律所: |
黄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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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不予赔偿 |
相关法规: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推理过程: |
伤残赔偿金是对伤者所丧失劳动能力的补偿,伤者自杀死亡后,因为主体的消失而使该案没有诉讼主体.,不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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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6 |
律师/律所: |
曲延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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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不应再赔偿伤残赔偿金 |
相关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推理过程: |
伤残赔偿金是对伤残者今后劳动能力丧失的一种补偿.残疾者丧失,条件相应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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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7 |
律师/律所: |
张新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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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不应该赔偿。 |
相关法规: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推理过程: |
残疾赔偿金是对于残疾者今后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而给予的一种经济补偿,由于残疾者已经死亡,其“今后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已经消失,其主张残疾赔偿金的法定条件已经丧失,因此,不应该再对其支付该项赔偿金。同时,该项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不同,也不同于“遗产”,其法定继承人无权主张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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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
8 |
律师/律所: |
刘忠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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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论: |
不用再担负赔偿金 |
相关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推理过程: |
伤残赔偿金是对伤残者今后劳动能力丧失的一种补偿,现在伤残的条件已经丧失了。现在伤者已经死亡,如果以赔偿伤残金为由,就失去意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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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 |
2006-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