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律师/律所: |
林秋冬 |
|
结 论: |
一·如果划拨协议合法有效,找你公司承担有法可依。如果因税务机关原因未缴税,则超过税收追缴时效;如果因你公司原因未缴税,则不受时效限制。二·本律师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你公司是否有权获得该土地划拨权及划拨协议合法性有待商榷。 |
相关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
推理过程: |
划拨土地受让资格;协议合法性;追诉时效。 |
|
回答时间: |
2006-6-17 |